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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國精神

滿洲帝國流亡政府
建國精神在滿洲國之地位,乃國家建立之基礎。建國精神與滿洲國同生,在大同元年三月一日《滿洲國建國宣言》中首次明述,而後在《執政宣言》、《即位詔書》、《回鑾訓民詔書》、《國本奠定詔書》等最基本法令之中再加詳述。滿洲國之國體,乃基於建國精神之立憲皇帝制。於此列舉建國精神:

一、王道・神道
我國以王道立國。建國精神,首在王道。
我國國本奠於惟神之道。

(一)深念建國淵源發於惟神之道,致崇敬於天照大神,盡忠誠於皇帝陛下。
王道,首在敬神忠君。崇敬建國元神,盡忠皇帝陛下。
我國國本奠於惟神之道,國綱張於忠孝之教。
【注釋:盡忠皇帝陛下,不唯盡忠今上,亦盡忠帝嗣。帝嗣,依《帝位繼承法》之定義,即“皇帝陛下之繼承人們”。今上和帝嗣,其英文同義詞,乃是——His Imperial Majesty the Emperor of Manchoukuo and his Heirs and Successors】

(二)以道德仁愛爲主,建立道義國家。
除去種族之見,反對種族岐視。
除去國際之爭,促進國際和平。
尚勤勞,廣公益,鄰保相親,精勵職務。
尊節義,重廉恥,剛毅自立,禮讓爲先。

(三)尊重國際信義,門戸開放、機會均等。
遵守國際法,遵守先在之國際條約。
【注釋:自康德十二年八月我國淪陷後,非法占領我國之政權與外國之間締結之一切關於我國之條約,本身違背國際法,自然無效,并非先在之條約。】

(四)反對共産主義。

二、協和

(一)國内各系一律平等,相互尊重。

(二)國内各系推心置腹、利害與共,協和爲一。

(三)國内各系養長補短、相互促進,共同向上。

三、滿日兩帝國一德一心不可分之特殊關係

(一)滿日兩帝國是友邦、盟邦、親邦。
滿日兩帝國精神上同心同德、政治上至誠相扶、軍事上協力防衛、經濟上融爲一體。

(二)滿洲帝國皇帝與日本帝國天皇精神如一體。
滿洲帝國永世一系之帝統與日本帝國萬世一系之皇統精神如一體。

四、建設道義世界

(一)以滿洲帝國實現王道樂土、道義國家爲基礎,達成大東亞共榮。
【注釋:大東亞,在今日一般稱爲印太。印太爲大東亞之同義詞。】

(二)以大東亞共榮之新秩序爲基礎,建設道義世界。